路虽远行则将至——陕西检察机关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助推秦岭、黄河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
路虽远行则将至
——陕西检察机关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助推秦岭、黄河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
“水更清了,山更美了,野生动物伤人事件更是大大减少!”
近日,在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望着草木兴盛、清波婉转的秦岭核心保护区的光头山,该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代拴发连连赞叹。
令人欣喜的变化背后,是陕西检察机关牢牢扛起服务保障秦岭、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通过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与构建生态环境专门检察机制的结合性改革举措,助力推动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破解“合作瓶颈”
建立“两级五院”跨区划管辖机制
秦岭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璀璨厚重悠久的华夏文明。
党中央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国之大者”,强调要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然而,依据行政区划设置的检察院不能充分满足秦岭、黄河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治理的需要,跨行政区划案件办理机制不健全、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与生态环境系统性治理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如何以检察力量保护秦岭绿水青山?
一道道难题,摆在了全体陕西检察人的面前。但他们决意迎难而上——
为走出一条适合陕西自身特点、符合司法检察工作规律的改革路径,2021年3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委的领导下,陕西省检察院决定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改革突破口。
为此,陕西省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座谈会、专题会和推进会14次,5次围绕跨区划改革深入基层调研,撰写《关于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思路的报告》,对铁路、监所院机构、人员及工作情况作深入调研,分析论证改革的可行性。
2021年12月,经陕西省委编办批准,在陕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加挂“生态环境检察部”牌子,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制度优势,集中指导和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2022年7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等4个派出检察院,其中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专门管辖黄河流域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由此,通过积极努力,陕西检察机关构建出了案件办理、隶属关系、人员管理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两级五院”跨行政区划案件办理体系。
凝聚检察合力
破解难题实现由“跨”到“专”的飞跃
“跨区划检察机制建立了,但案件数量真的有那么多吗?会不会无案可办?办案中难题如何解决?”
针对这些问题,陕西省检察院牢牢把握跨区划检察院的功能定位,始终把办案重点集中于跨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上,通过办案解决跨区划案件各方都不管、一方管不了的问题。
2022年9月,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和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协同办理的蒲城某公司、旬邑某煤矿分别向铜川市水域异地非法排污案,地方检察院和行政机关已在本区划内履行了职责,但在溯源治理上却因管辖问题难以深入。
立案后,两个检察院通力合作,打破地域追根溯源,协同地方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对涉案主体非法排污、非法取水和漏交环保税等系列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属地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机制优势初步显现。
但陕西跨区划检察院依旧没有停下脚步。
从关中平原到巍巍秦岭,从秦巴山地到陕北高原,他们聚焦秦岭文化遗产保护,办理了安康地区子午古栈道跨区划公益诉讼案;
聚焦黄河生态保护,办理了周至县黑臭水体污染河道环境公益诉讼案;
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办理了秦岭细鳞鲑跨区划保护公益诉讼案;
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了西安部分县区跨区划倾倒建筑垃圾公益诉讼案;
聚焦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办理了全国首例碳排放权交易领域虚假检验检测行政公益诉讼案……
这些数据充分验证了跨区划检察改革“跨”与“专”的工作优势,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扎实的业务基础。
创新方法路径
完善机制激发跨区划改革“内驱力”
“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对我们而言,就是要始终保持理念上和视野上的开放性,不断创新方法路径,提升新形势下的检察干警的能力素质。”
在与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第二地形测量队和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共建“数字检察与空间信息融合创新中心”揭牌暨合作签约仪式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如此感慨。
而这只是陕西省检察机关紧扣跨区划检察工作需要,大力提升业务素能,不断补齐短板的一个缩影。
2022年以来,为了不断提升跨区划检察院的办案质效,加强对检察工作的指导,陕西省检察院派驻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业务指导组,进驻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和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帮带指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业务工作,并选派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得力人员跟组工作、跟进学习,对检察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向指导组反馈、共同研究制定措施。与此同时,加强通过网络培训、外派学习、干警自学等方式,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办案能力。
在注重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借助“外脑”,持续大数据赋能,不断扩大跨区划秦岭、黄河保护治理“朋友圈”也成为激发内生动力的主动选择。
——积极推进“检学研”合作,与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制图院等3个单位建立“数字检察与空间信息融合创新中心”,共同探索空天信息技术与检察大数据的深度融合。
——加强生态环境指挥中心建设,探索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创新成果同跨区划检察工作融合,通过大数据分析收集案件线索24条,占总数的55.8%,有效破解线索匮乏的难题。
——稳步扩充专家库,聘请各类专家10人,特邀检察官助理6人,听证员35人,形成了一支“少而精”的“顾问团队”。与各方合作建立7个生态司法基地,积极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途径。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前方仍有关山万千重,但我们坚信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全体干警的共同奋斗将凝聚起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
在检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陕西检察将以生态环境检察为突破口,积累跨区划检察监督经验,视情逐步增加其他案件管辖类型,构建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关于跨区划检察改革的部署精准落地,心怀“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全面保护、系统治理,不断厚植陕西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编辑:王雨菲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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